第240 章 捡便宜-《狩猎70:猎财猎色猎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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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波波狼群往上冲,一波波被打退,每回进攻,狼群都得死伤好几头。

    看了两三分钟,王超心里头真挺佩服这群马鹿,不愧是在长白山深处活下来的兽群。

    遇上事儿配合得好,死死守住崽子们,阵型一点儿都不乱。

    也难怪在这凶兽遍地的深山里能一直繁衍下来。

    狼群反复进攻,可始终冲不破鹿群的防御圈,渐渐的,它们也不瞎冲。

    所有狼慢慢往后退,拉开点儿距离,还是把鹿群围得死死的,开始耗时间、比耐心。

    就等着鹿群慌了神出岔子,再一下子扑上去。

    狼群和鹿群瞬间就僵。

    王超趴在庇护所的出入口看得门清,这么多猎物摆在眼前,他不可能傻呵呵在这儿看狼耗着。

    再拖一会儿天彻底黑透,视线一差,他啥都捞不着。

    脑子转得飞快,立马就把利弊掰扯清楚。

    要是现在开枪打狼,鹿群一受惊,指定立马四散跑路,他最后啥也落不着。

    可要是先打马鹿就不一样了,鹿群被狼群围得密不透风,根本跑不了。

    他打鹿,狼群只会以为是外头的帮手帮它们捕猎,把鹿群盯得死死的。

    把所有马鹿都打倒,他再开枪打狼,狼群指定不敢先吃,肯定得先找开枪的人。

    这悬崖虽说不算太陡,狼能爬上来。

    可他这石头庇护所修得结实,易守难攻。

    弹药又足,站得高看得远,洞口还小,完全能守住。

    想明白这一切,他不再犹豫。

    心念一动,就从那葫芦空间里把两把手枪和两把长枪全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为了不瞎造子弹,也不糟践这难得的机会,他直接抄起精度最高,带四倍镜的毛瑟步枪。

    这远距离猎杀,还就得是毛瑟最趁手,稳、准、狠,没二话。

    把步枪架稳当,四倍镜一怼,精准锁定被公马鹿群围住中间的母马鹿。

    砰的一声枪响,一头母马鹿直挺挺就中弹倒地,连哼都没哼利落。

    鹿群瞬间炸了窝,嘶鸣得震天响,但也没有乱阵型。

    狼群围得密不透风,连个钻出去的缝儿都没有,它们不敢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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